2006年4月24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七版:前沿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法治理念要春雨般沁人心脾
杭州专项调查显示市民法律素质明显提高
本报记者 蔡亮

  日前,受杭州市司法局的委托,杭州市统计局城调队对该市8个城区的1500户居民家庭进行了“法治环境及市民法律意识”的专项调查。调查结果显示,杭州市普法宣传教育成效较大,依法治市规划得到贯彻,市民法律素质明显提高,法治环境得到改善。
  据杭州市司法局法制宣传教育处处长卢群介绍,在调查中不少市民认为,“普法工作应从最基础抓起,学校要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,使每个孩子从小就有法律意识,从而规范自己的行为”。一些市民还提出,部分外来人员由于法律知识匮乏,法律意识淡薄,既不能很好地用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,又影响了杭州法治环境的改善,因此应大力加强对外来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,提高他们的法律知识水平,增强守法意识。有市民建议,法制宣传教育部门可以将一些案例和法律常识汇编成册,印发给每个外来人员。
  专项调查显示,有233人提到媒体是普法教育最有效的途径。这种普法方式老少皆宜,涵盖了所有层次的市民,又与人们日常娱乐活动相结合,优势显著。市民普遍认为,选取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案例,通过媒体进行深入浅出的解剖,对市民增强法律意识帮助很大。
  在普法教育形式上,市民的建议更是五花八门,如“举办法制文艺演出”、“开展法律咨询活动”、“法律进社区”、“发放相关书籍和宣传册”、“举办法制讲座”、“发动街道社区进行宣传教育”等等。
  卢群认为,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反映了普法教育工作的几大重点。普法教育工作不是针对一部分人的工作,而是针对全体公民的工作。要正确处理好普法对象上的普遍性和针对性关系,做到普法教育既有面的扩张又有特殊群体的突出,努力扫除法制宣传教育盲区;普法教育工作一定要深入到市民群众实际生活中去,让每个市民群众都能直接看到、了解到普法教育的重要性;普法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,不能只搞突击,而应该是从平时、从小事落实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,这样法律意识才会深入人心,法治社会才能尽早到来。
  卢群表示,杭州普法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开展以来,这类大规模专项调查还是第一次。他认为,省委提出的建设法治浙江是一项宏伟的战略目标,实现这项战略目标,则需要大量具体行动。其中,公民作为依法治理的主体,理应更多地参与到法治建设工作来。这次调查获得的大量资料,能够为有关部门下一步的决策提供非常有价值的参考。